2020年6月21日常年期第十二主日 第1038期靈泉

2020年6月21日常年期第十二主日第1038期靈泉

「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承認他。」《瑪10:32》

在本主日福音(瑪10:26-33)中,耶穌勸勉門徒在宣傳福音事工上,三次用了「不要害怕」等字句。

 不要害怕傳福音:門徒要知他們所信的福音是真理。既是真理,它必得到最後的勝利。「沒有遮掩的事,將來不被揭露的;也沒有隱藏的事,將來不被知道的」。傳福音的人不用害怕,因為他們所傳的內容,不是來自自己,而是來自基督。「不害怕」的能力是來自福音本身,而福音的真理比傳福音的方法更重要。因此,耶穌吩咐門徒把衪在暗中給他們所說的,「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報告出來」;他們由耳所聽到的,「要在屋頂上張揚出來」。

 不要害怕傳福音時所遇到的阻力:沒有一個時代傳福音是輕而易舉的事。耶穌時代的門徒要承受著來自家庭、社會和政治的壓力。基督信徒不能事事妥協,為了堅守原則,會經常受到迫害,但耶穌吩咐門徒不要害怕,提醒他們反對勢力及壓迫者只能傷害其肉身,卻不能傷害其靈魂。門徒需要敬畏的是那主宰著人的肉身與靈魂的天主,而敬畏上主就是智慧的開端。

不要害怕乃基於對天主的完全信賴:基督信徒應相信天主特別眷顧傳福音,為祂工作的人。耶穌提酲門徒,也提醒我們:只值半個銅錢的麻雀,牠的一舉一動,天父尚且照顧到,何況是尊貴的人呢?仁愛和認識我們(連頭上有多少根頭髮)的天主怎不知道我們的處境與需要?基督信徒對天主的敬畏與依賴之情足以克服對迫害者的恐懼,因而勇於宣揚福音和見證基督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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