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7日復活期第六主日第1033期靈泉
[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我也要求父,他必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若14:15-16)]
一個人若口說自己愛主,還不能夠証明些甚麼,因為這祇不過是嘴巴上動動罷了,惟有他能真正遵守主的命令,並從自己的行為中實踐出來,才算是愛主的表現。愛主不是空言,而是要有確切的行動去執行衪的命令,主的命令就是要我們彼此相愛,因為這樣世人才能認出我們是衪的門徒。
在耶穌升天前,衪曾向門徒許諾過要派遣聖神到來。聖神是那位世界所不能領受的真理之神,世界看不見衪,也不認識衪,但基督徒是認識衪的,因為聖神與我們同在,並住在我們心內。聖神在我們心裡,讓我們有良知去作判斷,聖神無形無相,不易被掌握,衪有時如風一樣來去無踪,有時如火一般燃燒我們的心,催逼我們去承行主的旨意。祇要我們努力去尋求,去和衪保持一份良好的關係,慢慢我們便會悟出衪想我們該作些甚麼,該怎樣去行動。其實,當我們看過一些聖人的行實,或聽過一些偉人的經歷時,我們都可從中窺見他們的內心世界。同樣,我們也可透過聖經的話,藉着聖神的啟示,進入耶穌的內心世界,使我們明白聖言背後的意義,並將這些話轉化成行動,去回應天主為我們每個人所訂下的計劃。
在主再降臨世界之前,人總希望能預知未來,好讓自己有多些時間作準備,但其實祇要我們能時刻遵守主的命令,無論衪何時到來,衪決不會把我們像孤兒般丟下,衪必會回到我們身邊,且會住在我們內,讓我們永遠活在彼此相愛的新天新地裡。愛不是光說動聽的話,更重要的是行動,讓我們藉着聖神的啟發,用行動去實踐愛主愛人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