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8日常年期第二十主日靈泉
[主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隨我。(若10:27)]
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穌特別提到火及他的洗禮。「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並多麼切望它已經燃燒起來!我有一種應受的洗禮,我是如何焦急,直到它得以完成!」(路十二49-50)。火有煉淨功能,能把礦石融化,讓金屬與雜質分離。「火」是一個聖經常見的隱喻,用來表達審判、更新、以及天主的話。耶穌來是要用天主的話,燃點與融化我們的心,使我們能悔改更新,遠離罪惡,回歸天父。「洗禮」也是聖經中常見的隱喻,舊約常常用它來表達攻擊及威脅人的狂風巨浪,而在新約中「洗禮」則暗示耶穌的苦難與死亡。耶穌很清楚自己的使命:通過苦難、死亡與復活,完成天父交給他的救援工程,就是他所接受的、也是他的洗禮。面對耶穌的救援,人們可以自由作出相信或拒絕的抉擇,而人們所做的抉擇就成為他們自己的審判。由於相信和拒絕耶穌的是兩批人,他們的生命取向各不相同,他們之間自然產生「分裂」。
一般人喜歡平穩和諧的生活,一個安寧的狀況。但是耶穌帶來的不是這種平和的狀況,他讓我們認識到實際的情況是一種矛盾的狀況,一種需要與罪惡搏鬥的狀況。因此,他說:「你們以為我來是給地上送和平嗎?不,我告訴你們:而是來送分裂。因為從今以後,一家五口的,將要分裂:三個反對兩個,兩個反對三個。他們將要分裂:父親反對兒子,兒子反對父親;母親反對女兒,女兒反對母親;婆母反對兒媳,兒媳反對婆母。」(路十二 51-53)。耶穌自己就是分裂的標記,他的言行雖然受到很多人的接納與跟隨,但同時亦受到一些人的反對甚至謀害。同樣,耶肋米亞先知雖然說了天主的話,但亦遭到當時的首領排斥與陷害(耶三八 4-10)。反思今天,曾接受了福音、聖神和火洗禮的我們,當實踐基督信仰時,是否也同樣受到一些人的反對、譏笑、敵視、羞辱甚至迫害嗎?這些人或許是我們的朋友、家人和至親。那時,我們必須記起今日福音中耶穌的說話,做好準備忍耐他人的敵視與迫害,參與耶穌的苦難,然後也共享他復活的喜悅和光榮。保祿宗徒也提醒我們,「該卸下各種累贅和糾纏人的罪過,以堅忍的心,跑那擺在我們面前的賽程,雙目常注視著信德的創始者和完成者耶穌:他為那擺在他面前的歡欒,輕視了凌辱,忍受了十字架,而今坐在天主寶座的右邊。」(希十二 1-2)
總括而言:世界的罪惡必須經過煉淨的審判以及耶穌的洗禮才可以得救,面對耶穌的福音每一個人都必須做出抉擇,整個世界也將因著人們選擇或拒絕相信耶穌的決定而分裂。基督徒蒙召的目的就在於為自己、並幫助人做出正確的抉擇。
# 參考及部份節錄自:臺灣天主教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網頁「聖經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