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2日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第1102期靈泉
誰若為我和福音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會救得性命。 (谷8:35)
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且要被殺害,但三天以後,必要復活。」為什麼耶穌說受苦是必須的?人生可以是沒有苦痛的嗎?若我們能正視人生,就該知道活在世上有歡樂,也會有痛苦的時候,而且痛苦的經歷似乎來得更深刻。我們經常久不久便聽聞有同事或親友,因著各式各樣的癌病,或是其他長期病患,受盡苦痛之後而離開人世。有時候我不禁要問:受苦真的是必須的嗎?可否有方法讓人可以少受些苦痛,甚至能夠離苦得樂嗎?
福音中耶穌說了自己要受苦的一番話後,伯多祿便開始諫責耶穌,耶穌卻轉過身來斥責伯多祿為撒殫,因為他體會到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之後耶穌更說誰若願意跟隨他的,就要棄絕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去跟隨他。伯多祿在那一刻顯然沒有考慮到天主的旨意,只想到自己人性的願望和感覺。他希望基督作王,而不是受苦的僕人;他準備好領受跟隨默西亞的榮耀,而不是面對逼迫。基督徒的路,不是通往權力、財富和安逸的平坦大道,相反地途中常會經歷艱難,缺乏和困苦的時刻。我們不須要被這些障礙阻隔了我們與天主的關係,反而要注視在那看似不好的事上,所能帶出好的結果。耶穌被釘十字架,但三日後復活,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耶穌要求跟隨他的人,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追隨他,因為這是一種完全順服的表現。耶穌並不反對快樂,也不要我們受不必要的痛苦,他祇是要我們能夠提起勇氣,時時刻刻跟隨他,在艱難困苦,荊棘滿途或前路暗淡的時候,仍能遵從他的旨意,讓他來掌管我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