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日四旬期的第五主日第1131期靈泉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若8:11)
今日若望以一個「憐憫淫婦」的生動故事,深刻地描述了天主對罪人的慈悲和寬恕。
首先經師和法利塞人控告淫婦,其實他們更想陷害耶穌。若果耶穌說淫婦有罪,祂便是相反自己一向所宣講的仁慈與寬恕,而祂福音的喜訊就變成了虛偽的空談;但如果祂說婦人無罪,祂就是公然違反梅瑟的法律,因為猶太法律對於犯姦淫罪有清楚的規定,懲罰是非常嚴厲:「若發現一人與一個有夫之婦同寢,即婦人同寢的男人和那婦人,二人都應處以死刑。」(申22:22)
面對受逼迫的情況,「耶穌卻彎下身去,用指頭在地上寫字」(若8:6),祂的反應顯示了祂完全掌握自主權,祂似乎不想理會這些控訴者。耶穌非常明白的對他們設下一個條件:「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吧!」(若8:7) 這樣,控告淫婦的人一聽到這話,無人夠膽說自己是無罪的,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一個一個地溜走了。
最後只剩下耶穌和婦人,祂也不定婦人的罪,並告訴她:「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若8:11)。這個婦女不僅得到罪赦,也同時得到一個恩賜和使命,從此,她必須開展一個新的生活,並活出一個更新的生命!
很多時,我們做錯事,都會後悔,渴望別人的體諒和寬恕,而不是指控和懲罰。在福音故事中,主耶穌是惟一能定人罪的人,祂看透經師和法利塞人的虛偽和奸詐,以婉轉又仁慈的話釋放他們;同時,祂沒有責備罪婦,希望她能回到自己的家,不再犯罪。天主時刻等待我們每人悔改,祂對罪人寬宏大方、慈悲為懷!讓我們把握四旬期,正視自身的過犯,與天主和近人修好,體會被天主所尋覓、眷愛和寬恕的大恩,在祂的愛內度一個更新的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