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2日常年期第五主日第1176期靈泉

 

2023年2月12日常年期第六主日第1176期靈泉

「天主為愛他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想到的。」(格前2:9)

沒有人會喜歡法律或誡命,因為在某程度上它剝奪了我們的一些自由,然而耶穌說他來並不是為廢除法律,而是為成全。耶穌更強調誰若廢除了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在天國裡,他將稱為最小的;但誰若遵守了,這人在天國裡將稱為最大的。耶穌這樣說,是邀請我們在生命中與祂同行,超越誡命。

許多基督徒都會嚴守一系列的誡命和規條,並視為信仰上的核心,但耶穌在福音中給我們的信息是信仰遠超乎外加的規則和禮儀。真正的信仰應紮根於耶穌本身,並隨聖神的帶領去作出合乎基督精神的行為。耶穌更舉例說明在發怒,姦淫,休妻和發虛誓等情況下進一步的道德要求,這些超越傳統的要求可被稱為更大的義德,因為這並不單指守法本身,更強調必須以一種新的方式使之成全。簡單來說,守法不是按文字的表面,而是按法律原本的精神,亦即按耶穌的教導去理解並實行。

天主賜下智慧,是叫人去探究祂的奧秘,但可惜今世的智慧,傾向於鞏固自身的利益,隱藏行為背後真正的意圖,為自己的惡行合理化,甚至不惜曲解上主的話語,忽略誡命的真正意義。律法的制定並不是消極的禁止這樣禁止那樣,而是積極的去實行愛德行為;不是不能做什麼,而是應該做什麼。遵守天主誡命的人不會覺得這是一種束縛,反而是會使人獲得良心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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