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3日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第1266期靈泉

 

2024年11月3日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第1266期靈泉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谷12:33)]

今天的福音是描述一位經師請教耶穌一個思索很久卻不得其解的問題,就是在眾多的誡命中,那一條誡命才是第一條呢?相信耶穌的回答不單告訴給這位經師,也告訴給當時的以色列人,及現代所召叫的選民 —教會的信眾 —,首先是聆聽;而第一條誡命是『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耶穌卻沒有停下來,隨著說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這位經師很同意耶穌的教導,他也特別的強調,承認唯一的天主也同時排除了一切外邦的神。他相信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按祭獻的真正精神來說,全燔祭和犧牲,也只是愛天主的一種表示而已。真正的祭獻都應當與人的內心相連。耶穌不但將愛天主和愛近人視為一體兩面,教導人愛是服侍他人,他更以身作則,甚至為人犧牲自己的生命。耶穌要求我們全心、全靈、全力、全意的付出, 並反映在具體的人際關係中。全心、全靈、全意付出是指將整個人的感情、精神和意志付出,愛天主和愛近人。

這就是對天主的愛和對近人的愛聯繫在一起,意思就是透過愛我們的弟兄姐妹,我們就如同一面鏡子反映了天父的愛。反映出天主的愛,這就是核心;透過愛我們看得見的弟兄來愛我們看不見的祂。人與人的關係是人與天主關係的反映。如此,那裡有聆聽、尊重、接納、包容、寬恕及無條件的付出,天主就在那裡成了血肉;藉著我們生活上愛的行動,天主得以寓居人間,與人同行!讓我們要在天主內愛人,在愛人的時候愛天主!

以加爾各答的德肋撒修女為例,德肋撒修女並沒有表現出想要改變世界的雄心,而是要成為“一滴乾淨的水,在其中能夠閃耀出天主的愛”,這個小水滴和其他聖人的榜樣,強調我們所有人都蒙召去反映天主的愛。有時踏出第一步並不容易,忘記其它一切,踏出第一步──讓我們去做吧。願所有宣講福音的人能得到天主恩賜,在待人接物上展現主的溫良慈善以感化教內教外的人們,使天主的福音廣傳於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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