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日常年期第二十二主日第1257期靈泉
[不是從人外面進入他裡面的,能使人污穢,而是從人裡面出來的,才使人污穢。(谷7:15)]
耶穌揭示法律的精神,重視人心的回應。
梅瑟的法律都是出自天主聖言,因為十誡就是引導以色列民認識罪惡,準備萬民歸向救主。基督沒有廢除法律,而是予以成全。祂揭示守法的精神,重視人心的回應,而非停留在法律文字或口傳解釋上。重要的是我們要體會天主的「愛」,願意接受祂的邀請,進入天主的經驗中,讓這份「愛」經驗貫通我們的的生命。
雅各伯說出:在光明之父內沒有變化或轉動的陰影,一切由他從上賜下來,都是美好的贈與和完善的恩賜。唯有在天父內才是永恆,世間的一切都會過去。我們要脫去一切不潔和種種惡習,接受種在我們心裏而能救我們靈魂的聖言。
前人的法律原意是為保護他們免受毒害,但法利塞人和一些經師們把法律扭曲至障礙人接受天主救恩的絆腳石。保祿宗徒說:「總不可使弟兄失足或跌倒。在耶穌基督內,我知道,並深信:沒有什麼本身是不潔的;除非有人想什麼是不潔的,那東西為他才是不潔的。」(羅:14:13-14)可是人的心常會停留於法律條文,只有表面和膚淺的實踐!
耶穌基督在此給我們說明:「凡從人裏面出來的,那才使人污穢,因為從裏面,從人心裏出來的是些惡念、邪淫、偷竊、兇殺、姦淫、貪吝、毒辣、詭詐、放蕩、嫉妒、毁謗、驕傲、愚妄:這一切悪事,都是從裏面出來的,並且使人污穢。」
因着耶穌基督的救贖,法律不再刻在石板上,而是寫在人的心頭上。內心的潔淨才使人忠信天主,學懂自制,履行天主的聖言,在祂的愛內,我們才能愛主愛人。
求主以聖言引導我們找到愛與真理,在聖神的帶領使我們以潔淨的心,去愛主愛人,實踐真理,亞孟。